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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硅酸鹽水泥》征求意見稿發布,取消復合硅酸鹽水泥32.5、32.5R強度等級 |
來源:中國粉體技術網 更新時間:2015-09-28 08:51:51 瀏覽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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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總院負責修訂的國家標準《通用硅酸鹽水泥》(征求意見稿)于2015年9月23日向各大水泥企業發布征求意見。
近幾年,在水泥行業產能過剩的大背景下,《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提出要推廣使用高標號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盡快取消32.5復合水泥產品標準,逐步降低32.5復合水泥使用比重。部分水泥大企業提出了全面取消32.5強度等級水泥產品標準的建議。
由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牽頭專門成立了取消32.5水泥標準工作領導小組,并在前期充分和調研的基礎上,由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總院負責修訂起草了上述征求意見稿。
與GB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相比,此次征求意見稿主要修訂內容:1.取消復合硅酸鹽水泥的32.5、32.5R強度等級;2.其他有關技術標準的小幅變動。
取消P.C 32.5標準水泥主要目的是為了剔除水泥產品中產量最大,質量又良莠不齊的一個品種。然而從目前調研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大部分水泥企業對此反應都較為平淡,應對策略也十分簡單——換包裝。由于相對于P.C 32.5標準制定之初,目前水泥強度富余較多,硬化時間較短,多數大廠在不做配方調整或略微增加熟料配比的情況下,就可以簡單的令P.C 32.5達到P.C 32.5R早強水泥的標準。因此在淘汰水泥過剩產能方面,僅僅剔除P.C 32.5作用微乎其微。
此次全面取消P.C 32.5系列,則有著完全不同的影響。更多的企業將會采用更高強度的P.C 42.5取代市場空白,水泥熟料利用率必然明顯提升,同時考慮到高爐水渣不在三廢利用綜合退稅范圍,P.C 42.5退稅門檻也更低,因此P.S 32.5的生產積極性也會受到影響。最終新標準將有助于水泥強度的提升,對緩解水泥產能過剩的幫助也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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