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對礦業權評估管理新要求以及適應近年來我國礦業權評估實踐新變化,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組織界內專家對《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作出修訂,近日已完成征求意見稿。據了解,本次修訂在礦業權評估準則結構、基本準則、評估方法、評估參數等方面作出重大修改。
修訂主要內容為:
一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于礦業權評估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有關規定精神,對礦業權評估準則規范的相應內容進行了調整。
二是礦業權評估準則結構作較大調整。
三是礦業權評估基本準則作大幅度修改。對現行礦業權評估準則壓縮彈性、加強剛性約束。明確要求礦業權評估應遵循獨立、客觀、公正性原則,從評估原則與目的、評估對象與范圍、評估依據與程序、方法等方面予以進一步規范;細化礦業權評估對象與范圍;強化礦業權評估專業勝任能力。
四是在礦業權評估方法、參數確定方面,合并《收益途徑評估方法規范》、《成本途徑評估方法規范》、《市場途徑評估方法規范》,形成新的《礦業權評估方法規范》。取消折現剩余現金流量法和剩余利潤法,形成折現現金流量法、折現現金流量風險系數調整法等8種評估方法,明確規定了各方法適用范圍、前提條件、應用程序等;對評估參數選取要求更嚴格、明確。
?歡迎進入【粉體論壇】
更多精彩!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中國粉體技術網官方微信(bjyyxte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