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盛硅業”)正式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掛牌上市,股票代碼:603260。公司主要從事工業硅及有機硅等硅基新材料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工業硅及有機硅產品兩大類,并有少量多晶硅產品。合盛硅業的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總額136,64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9,208.44萬元,本次募集資金凈額127,431.56萬元用于合盛硅業(鄯善)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等一般用途。其中,3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等一般用途。
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6月16日,合盛硅業發布最新招股書。8月29日首發申請獲得通過。10月18日,合盛硅業開啟申購,申購代碼732260,申購價格19.52元。自10月30日上市以來,合盛硅業連續十二個交易日漲停。截至11月20日收盤,該股報69.91元。
招股書顯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負債合計56億元,銀行借款18億元。從收入構成來看,工業硅和有機硅是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據《大眾證券報》報道,2011年入股合盛硅業的凱晟投資等12家新股東中,金石投資有限公司(當時持有合盛硅業股份1.11%)在列。該公司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中信證券是合盛硅業IPO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不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2007年后券商曾開展直投業務,存在所謂“保薦+直投”模式,即券商直投業務突擊入股自己保薦的擬上市公司,除了獲得保薦費用外還能獲取股價溢價的回報。但這種模式帶來的利益輸送問題,始終飽受質疑。
公司從事硅基新材料產品研發為外商投資企業
招股書顯示,公司主要從事工業硅及有機硅等硅基新材料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是我國硅基新材料行業中業務鏈最完整、生產規模最大的企業之一。根據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的統計,公司是我國目前最大的工業硅生產企業。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公司已取得各類專利57項,共有控股子公司17家、分公司1家。
公司的主要產品包括工業硅及有機硅產品兩大類,并有少量多晶硅產品。工業硅是由硅礦石和碳質還原劑在礦熱爐內冶煉成的產品,主要成分為硅元素,是下游光伏材料、有機硅材料、合金材料的主要原料。有機硅是對含硅有機化合物的統稱,其產品種類眾多、應用領域廣泛。由于有機硅材料具備耐溫、耐候、電氣絕緣、地表面張力等優異的性能,因此在建筑、電子電氣、紡織、汽車、機械、皮革造紙、化工輕工、金屬和油漆、醫藥醫療、軍工等行業廣泛應用,形成了豐富的產品品類,大約有8,000多個品種應用在各個行業,有工業味精之稱。公司的工業硅及有機硅生產技術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公司是高新技術企業,也是浙江省創新型試點企業。
合盛集團持有公司390,462,195股股票,占公司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65.07%,為公司控股股東。羅立國持有合盛集團50.14%的股份,從而間接控制發行人390,462,195股股份,占發行人股本總額的65.07%,羅立國通過控股合盛集團而享有公司65.07%的表決權,能夠對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羅立國,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
2014年12月1日,浙江省商務廳出具了浙商務外資許可[2014]105號《浙江省商務廳行政許可決定書》,同意合盛有限改組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為“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改組后,公司注冊資本為60,000萬元,股份總數為60,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幣。2014年12月3日,合盛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重新核發的商外資浙府資字[2005]0230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公司所從事的業務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C26)。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127,431.56萬元用于合盛硅業(鄯善)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等一般用途。其中,3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等一般用途。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銀行借款及債券余額為201,483.39萬元,其中短期借款102,600.00萬元,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28,700.00萬元,長期借款50,500.00萬元,應付債券余額19,683.39萬元。公司資產負債水平較高,且短期借款余額較大。
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遭問詢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2017年8月29日,主板發審委在2017年第130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中對合盛硅業提出諸多問詢。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新疆西部天富合盛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盛熱電)報告期內大部分時間屬于無證生產,發行人對其收入、利潤確認和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2)合盛熱電在2016年9月20日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之前經營的業務是否屬于《電力監管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是否存在被有關部門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等的處罰風險;(3)發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風險;(4)相關風險揭示和信息披露是否準確、完整。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合盛熱電報告期內未繳納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原因,是否需要預提相關費用。有關補繳對發行人財務狀況的影響。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范。上述情形是否構成重大違規。相關披露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新疆西部合盛硅業有限公司投資3.35億元在石河子建設公租房的具體原因、主要目的及其必要性和商業合理性。使用國有劃撥土地建設公租房,是否符合有關規定;(2)上述業務與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控制的房地產開發業務是否構成同業競爭。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情形,是否符合有關規定;(2)報告期內存在控股股東占用發行人資金情形,發行人是否已經建立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發行人對貨幣資金的管理是否有效、合法;(3)發行人關于資金管理、應收應付票據開具使用等方面的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是否能夠合理保證生產經營的合法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5、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申報IPO材料后,發行人控股股東寧波合盛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發生了多次反復來回轉讓,其具體原因、主要目的和合理性、必要性;(2)上述各次股份轉讓的價格和款項支付情況,是否依法納稅;(3)上述股份轉讓完成后,羅立偉(實際控制人羅立國弟弟)、王寶珍(羅立國配偶王寶娣妹妹)等老股東退出,羅燁棟(羅立國兒子)作為新股東加入,請發行人代表結合上述股份轉讓價格的合理性等因素,說明羅立偉、王寶珍原來是否屬于替實際控制人羅立國代持股份,上述股份轉讓是否屬于代持還原,發行人相關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4)上述股份轉讓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輸送安排。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另外,2017年6月16日,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反饋意見中也對合盛硅業提出諸多問詢。請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發行人是否存在欠繳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具體情況,如存在,請說明形成的原因并分析欠繳部分對發行人財務指標的影響。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對下述問題發表核查意見:(1)發行人是否已為符合條件的全體員工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2)如存在欠繳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請說明該情形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及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并請發行人提出明確的處理措施并予以披露。
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發行人訴訟事項對發行人的影響,如發行人敗訴對發行人的影響等。
關于期間費用。銷售費用率較同行業上市公司高,管理費用率較同行業偏低,財務費用發生額較大。因此,請發行人結合產品結構及業務模式進一步出現前述情況的原因;另外請公司對比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分析披露公司銷售費用率及管理費用率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與營業收入變動情況變動趨勢匹配性,并說明報告期內利息支出的計算過程,是否存在利息費用資本化情形,是否存在關聯方或潛在關聯方代發行人承擔成本或代墊費用的情況;請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就上述問題核查并明確發表意見。
關于票據。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應收應付票據較多。因此,請公司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補充披露報告各期應收應付票據發生情況;請保薦機構、會計師核查公司票據開具、取得、轉讓或背書是否存在真實的貿易背景,票據背書名稱中是否存在關聯方(如存在,請說明相關交易的真實性),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券商:合理股價區間為30.5-40.6元
東北證券發布研報稱,國內工業硅龍頭,資源優勢突出:工業硅位于硅基新材料產業鏈的頂端,是光伏、有機硅、合金等國民經濟重要部門的核心原料。公司工業硅主要生產基地位于新疆,且自備電廠,生產成本較低。公司在新疆進行新的40萬噸工業硅生產線及2*350MW熱電聯產項目的建設。建成后,公司工業硅產能將達到71.78萬噸,形成了“煤—電—硅”一體化的循環經濟產業群。
有機硅技術領先,硅產業協同發展:公司工業硅作為有機硅的主要原料,能夠與之形成協同效應,穩定保障有機硅的原料供應,并且有效降低有機硅的原料成本。與此同時有機硅的需求也促進了工業硅的銷售,從而擴大產能形成規模優勢。公司擬募集資金163,892.39萬元用于鄯善硅業年產10萬噸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項目,項目完成后將緩解產能緊張、豐富產品線、提升盈利能力。
盈利預測與投資建議:公司是我國硅基新材料行業中業務鏈最完整、生產規模最大的企業之一。形成了“煤—電—硅”一體化的循環經濟產業群,盈利能力較強。預計公司2017-2019年的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3.59/15.83/20.60億元,綜合行業估值水平及公司的成長性,我們給予公司15-20倍的市盈率,對應二級市場合理股價區間為30.5-40.6元。
風險提示:工業硅、有機硅價格下跌;新產能投放不及預期。
曾存在無交易背景票據融資的不規范行為
2015年版招股書
2017年版招股書
招股書顯示,2012年-2017年1-3月,公司開具無交易背景票據發生額分別為5.00億元、6.13億元、8.34億元、0.90億元、0億元、0億元。
無交易背景票據融資均發生在母公司與西部合盛、黑河合盛之間以及西部合盛與合盛熱電之間,其中開票方到銀行開具票據后以貨款形式支付給另一方,另一方取得票據后一部分在銀行貼現,用于采購原材料、固定資產以及在建工程投入或用于公司內部經營資金調配;另一部分背書轉讓給其他供應商。公司與外部供應商之間不存在無交易背景票據融資的情況。
環球網報道,針對合盛硅業被發審委提出質詢的“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行為,記者發現招股書披露合盛硅業在2016年向排名前十位供應商采購金額合計為49401.03萬元,占比為38.08%,由此計算當年采購總額為12.97億元;同年“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科目支出金額高達15.15億元,招股書第391頁披露2016年背書支付原材料采購款178891.17萬元,在此基礎上,應付賬款余額在2016年僅同比減少了1.5億元左右。由此計算合盛硅業在2016年度的實際采購付款金額高達30億元左右,遠遠超過了同年采購總額對應的12.97億元所需付款需求。
公司稱,自2015年4月起,公司已停止采取無交易背景票據融資的不規范行為,并積極進行整改,采取了補繳保證金、規范票據使用行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出具無條件承擔賠償責任承諾等措施。盡管公司已積極進行了整改,但未來如果公司因票據使用不規范行為而受到主管部門的追究或處罰,仍可能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截止2017年3月末負債56億銀行借款18億
招股書顯示,2012年-2017年1-3月,公司負債合計分別為353,954.27萬元、351,488.14萬元、394,329.29萬元、438,264.74萬元、470,611.61萬元、561,218.21萬元。流動負債分別為292,305.25萬元、280,246.38萬元、373,204.26萬元、370,047.78萬元、395,806.02萬元、486,522.05萬元。資產負債率(合并報表)分別為76.42%、67.77%、68.35%、68.35%、63.53%、65.32%。同行業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合并)平均值分別為65.00%、67.12%、67.99%、60.93%、59.30%、59.95%。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銀行借款余額為181,800.00萬元,其中短期借款102,600.00萬元,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28,700.00萬元,長期借款50,500.00萬元,無逾期借款。公司銀行借款及債券余額為201,483.39萬元,應付債券余額19,683.39萬元。
2014年-2017年1-3月,公司流動比率(倍)分別為0.38、0.46、0.50、0.46。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別為0.59、0.64、0.65、0.68。公司速動比率(倍)分別為0.24、0.27、0.32、0.30。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別為0.42、0.46、0.48、0.50。
公司稱,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相比較,公司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略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資產負債率略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同行業上市公司通過上市及再融資獲取大量募集資金,資本實力更為充足,償債能力優于未上市公司。
應收賬款周轉率低于同行均值
應收賬款賬齡分析
招股書顯示,2012年-2017年1-3月,公司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3,262.70萬元、24,014.00萬元、20,806.40萬元、19,102.65萬元、18,496.10萬元、30,085.47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67%、8.67%、6.50%、5.29%、4.04%、20.80%。應收賬款周轉率(次)分別為21.55、14.86、14.87、19.48、25.72、6.08。同行業上市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次)平均值分別為24.57、20.83、20.78、22.01、21.49、4.94。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余額持續減少,主要是1)公司不斷加強貨款管理;2)下游需求向好,通過款到發貨方式實現銷售收入增多。2017年3月末公司應收賬款同比增加32.93%,主要系當期銷售收入增加所致。2017年1-3月營業收入同比增長39.39%,當期應收賬款的增長與營業收入增長相匹配。
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反饋意見中對合盛硅業的應收賬款情況提出問詢:關于應收賬款。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發行人應收賬款為25,978.30萬元、20,806.40萬元、19,102.65萬元、21,616.27萬元,存在變動。請發行人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補充披露公司具體的信用政策、主要客戶信用期、相關政策報告期內是否存在變更、各報告期末應收賬款超過信用期的具體情況、各報告末應收賬款期后回款情況、期后回款的付款方是否為交易對應的具體客戶、報告期內各月末應收賬款余額的變動情況(重點分析各報告期末前后數月的變動原因)、應收賬款周轉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具體原因等。
截止2017年3月末存貨7.5億
公司存貨的構成情況
招股書顯示,2012年-2017年1-3月,公司存貨分別為41,736.19萬元、53,788.27萬元、53,454.46萬元、69,475.69萬元、71,228.45萬元、75,170.34萬元,分別占流動資產的30.78%、30.95%、37.81%、41.12%、35.66%、33.73%。存貨周轉率(次)分別為3.92、4.50、4.54、4.16、4.50、1.26。
2012年-2017年1-3月,公司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分別為101.18萬元、120.39萬元、414.80萬元、3,184.67萬元、1,599.00萬元、1,624.31萬元。公司稱,報告期內,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在產品主要是合晶能源的多晶硅在產品;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庫存商品主要包括黑河合盛工業硅產品、合晶能源的多晶硅產品以及新型建材生產的加氣塊產品;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發出商品主要是合晶能源的多晶硅發出商品。
2015年公司存貨跌價準備計提金額大幅增長的主要原因包括:1)合晶能源多晶硅產品成本較高,出現一定的存貨跌價損失;2)新型建材加氣塊產品產量少、成本高,出現較大金額的存貨跌價損失;3)黑河合盛本期逐步減產停產,成品成本提高,導致部分產品出現較大金額存貨跌價損失。2016年公司存貨跌價準備計提金額有所減少,主要是上期計提存貨跌價的商品實現銷售所致。2017年3月末公司存貨跌價準備計提金額與上年基本一致。
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反饋意見中對合盛硅業的存貨情況提出問詢:關于存貨。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存貨賬面余額分別為54,264.96萬元、53,869.26萬元、72,660.36萬元和53,992.44萬元,金額較大且存在變動。1)請發行人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補充披露公司原材料備貨的標準、主要產品的生產周期及銷售周期、存在較大額發出商品的具體原因及庫齡情況及其計價核算的合規性及之后的結轉情況,并結合前述產銷周期分析披露目前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及發出商品庫存水平是否合理,并結合業務模式及前述情況分析存貨周轉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具體原因等。
最近三年主要產品價格下降
從收入構成來看,工業硅和有機硅是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招股書顯示,2012年-2017年1-3月,工業硅塊及硅粉銷售單價分別為10,792.89元/噸、10,472.55元/噸、11,768.47元/噸、10,022.48元/噸、8,969.84元/噸、10,014.44元/噸。有機硅主產品中110生膠銷售單價分別為14,704.19元/噸、15,397.36元/噸、14,740.88元/噸、13,693.07元/噸、13,173.64元/噸、18,020.15元/噸。107膠銷售單價分別為15,256.53元/噸、15,210.02元/噸、14,453.75元/噸、13,223.27元/噸、12,483.28元/噸、16,645.94元/噸?;鞜捘z銷售單價分別為14,716.11元/噸、14,551.68元/噸、14,341.54元/噸、14,121.45元/噸、13,635.23元/噸、16,266.56元/噸。環體硅氧烷銷售單價分別為14,331.20元/噸、14,684.43元/噸、14,499.46元/噸、13,300.56元/噸、13,051.44元/噸、16,757.16元/噸。氣相法白炭黑銷售單價分別為-、16,679.60元/噸、15,219.57元/噸、17,052.73元/噸、18,021.79元/噸、18,243.60元/噸。
2014年-2017年1-3月,工業硅塊及硅粉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9.79%、116.23%、121.57%、119.94%。有機硅110生膠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9.68%、101.47%、92.53%、97.07%。107膠75.61%、91.77%、93.58%、113.70%?;鞜捘z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8.80%、100.85%、131.94%、117.97%。環體硅氧烷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77.16%、78.02%、71.47%、64.85%。氣相法白炭黑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02.29%、90.08%、90.06%、87.43%。
公司稱,報告期內,公司工業硅塊及硅粉的銷量穩步提高,但平均銷售價格有所波動。報告期內,公司工業硅塊及硅粉的銷量大幅增長,主要原因是隨著公司工業硅塊及硅粉產能和產量的大幅擴張,公司加強了新客戶開發力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平均銷售價格受市場價格影響有所下跌。2016年下半年開始,工業硅市場價格持續回升。
報告期內,公司110生膠的銷量穩步提高,平均銷售價格受市場價格影響持續下跌。107膠的銷量呈現快速增長態勢,但平均銷售價格呈現下跌趨勢;混煉膠的銷量保持平穩,平均銷售價格小幅回落;環體硅氧烷的對外銷量不斷減少,主要系公司加大有機硅深加工比例、使內部消耗數量增加所致,平均銷售價格持續下跌;氣相法白炭黑單價逐年上升,銷量略有波動。整體來看,2016年公司有機硅產品銷量較2015年略有上升,但由于價格有所下跌,因此銷售收入較2015年有所減少。2017年1-3月有機硅主要產品價格皆明顯上漲。
有機硅產品毛利率連續三年奪冠遠超同行
有機硅毛利率對比分析
招股書顯示,2012年-2017年1-3月,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8.30%、22.40%、23.56%、29.01%、30.53%、36.16%。公司選取了同行業上市公司的有機硅產品毛利率與公司的有機硅產品毛利率進行橫向對比,2012年-2016年,公司有機硅產品毛利率分別為19.54%、24.24%、21.53%、23.95%、27.74%。同行公司有機硅產品毛利率均值分別為13.78%、16.51%、6.00%、6.86%、14.91%。
通過上表可以發現,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皆逐年上升,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變化的趨勢一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中,發行人毛利率最高,新安股份其次,三友化工位列第三,興發集團最低。
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反饋意見中對合盛硅業的毛利率情況提出問詢:關于毛利率。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2.40%、23.56%、29.01%和29.03%。,其中工業硅塊及硅粉的毛利率分別為21.34%、25.94%、32.89%和31.32%,逐年上升;有機硅毛利率分別為24.24%、21.53%、23.95%和24.25%,存在波動,但遠高于國內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因此,請發行人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結合銷售單價、主要原材料價格、單位人工及制造費用的變動情況的變動情況進一步分析工業硅塊及硅粉的毛利率逐年提高的原因,有機硅毛利率存在波動但遠高于國內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請保薦機構、會計師對前述情況進行詳細核查等。
招股書未披露偷漏稅行政處罰
招股書顯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報告期內共發生過3起環保行政處罰情況和1起一般安全生產事故。上述處罰皆不屬于重大行政處罰。
2014年11月3日,石河子市環境保護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石環罰決字[2014]051號),對西部合盛處以罰款5萬元。該處罰原因為,西部合盛年產3萬噸石墨電極項目配套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投入生產。根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證明》,上述處罰不屬于重大行政處罰。
2014年8月29日,石河子市環境保護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石環罰決字[2014]034號),對合盛熱電處以罰款2萬元。該處罰原因為合盛熱電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5日期間,1#鍋爐向大氣排放的氮氧化物濃度超過國家標準。
2014年12月30日,石河子市環境保護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石環罰決字[2014]069號),對合盛熱電處以罰款5萬元。該處罰原因為合盛熱電在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9月16日期間,1#鍋爐向大氣排放的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超過國家標準。
2014年2月1日,西部合盛生產過程中,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造成3人重傷(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經調查后于2014年2月28日作出《關于新疆西部合盛硅業有限公司“2.1”重傷死亡事故的處理決定》(石經開安監局發[2014]3號),對西部合盛處以19.5萬元罰款,并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金額較大的未決訴訟(標的金額500萬元以上)如下:
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為原告的案件
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為被告的案件
“天眼查”網站顯示,嘉興市財政局2015年11月9日對合盛硅業做出過行政處罰決定,但公司招股書中并未披露。
嘉興市財政局該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文號:浙嘉地稅稽罰〔2015〕95號)顯示,行政相對人為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處罰結果為“經查實,該單位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少扣繳個人所得稅9142.56元、少繳房產稅65244.11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以上違法行為,我局決定處以50242.16元罰款。”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合盛硅業還存在多起買賣合同糾紛等情況。具體如下: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慶安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周丕海與杭州阿里巴巴廣告有限公司、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財產權糾紛、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蘇鳳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廣東新展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浙江上友機械有限公司與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杭州豐磊實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勝哲硅橡膠材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公司對以上情況均未在招股書中披露。
保薦人子公司曾入股公司
據《大眾證券報》報道,此外,2011年入股合盛硅業的凱晟投資等12家新股東中,一家名為金石投資有限公司的公司(當時持有合盛硅業股份1.11%)引人注意。招股書顯示,金石投資有限公司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中信證券是如今合盛硅業IPO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圖片來源:大眾證券報
有要求不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2007年后券商曾開展直投業務,存在所謂“保薦+直投”模式,即券商直投業務突擊入股自己保薦的擬上市公司,除了獲得保薦費用外還能獲取股價溢價的回報。但這種模式帶來的利益輸送問題,始終飽受質疑。
實際上2012年11月2日起,中國證券業協會陸續出臺相關規定,對證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的直投業務加強監管,不允許證券公司擔任擬IPO公司保薦機構或者主承銷商后,對該企業進行投資。
該人士稱,雖然中信證券子公司已退出合盛硅業,或者即便是先投資再擔任保薦機構,仍然難免給人兩家公司可能涉及利益瓜葛的猜測,保薦人會否只薦而不保也容易受人質疑。
2014年多項財務數據有出入
《大眾證券報》報道,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合盛硅業兩次提交的招股說明書中,2014年多項主要財務數據上存在不一致。公司2016年1月8日披露的招股書顯示,2014年度營業收入319688.66萬元、營業利潤24199.70萬元、利潤總額27862.17萬元、凈利潤23436.92萬元、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22834.89萬元、扣非凈利潤19727.69萬元。
而2017年6月16日的公司招股書顯示,2014年度營業收入319956.75萬元、營業利潤23072.04萬元、利潤總額26818.46萬元、凈利潤22392.76萬元、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22010.35萬元、扣非凈利潤19729.33萬元。同一年度的上述數據兩次招股書均不同,尤其是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相差1000萬元左右。
這意味著,兩次招股書對于2014年公司大量相關財務數據存在不一致。然而,合盛硅業在招股書中對于2014年主要財務數據為何存在如此多的出入,并未進行說明。
來源:中國經濟網
更多精彩!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中國粉體技術網官方微信(粉體技術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