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國土資源部已批復31個省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標志著新一輪礦產資源規劃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根據公布的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文件,粉體技術網整理了各省非金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礦業發展總體布局和規劃,供業內人士參考!
廣東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陜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甘肅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湖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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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一)開發利用總量調控
嚴格采礦權準入管理,提升集約開發程度。到2020年,全省采礦權總數維持在1800個左右。
嚴格采石場管理,落實全省采石場總量控制指標,全省采石場總量控制在1150個以內。
(二)開采規劃分區
重點礦區(8個):以戰略性礦產和大中型礦區為主,劃定高要河臺金礦等8個重點礦區。
限制開采區(1個):珠江三角洲核心區,面積2.43萬平方千米。建筑用石礦采礦權設置必須經過嚴格選址。
禁止開采區(237個)。
(三)礦產資源保護與儲備
礦產資源儲備礦種:磷釔礦砂礦、獨居石砂礦、重稀土礦、輕稀土礦等
礦產資源儲備區(18個):電白縣蓮頭獨居石砂礦、新興縣高村錫石獨居石鋯英石砂礦、新興縣社墟獨居石鋯英石砂礦等。
(四)礦產資源開發管理
鼓勵非金屬礦山集約節約、規模開發和綜合利用。對可以整體開發的山體,不分割劃界,盡可能實現整體移平式開采,以利礦地綜合利用。對不能整體開發的山體,原則上按照等高線進行劃定,最大程度減少終了邊坡面積。對于空間共生資源,統籌安排開發順序,實行綜合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2、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發展
(一)開發利用結構調整
建筑用石礦的最低開采規模原則上只適用于交通相對落后的偏遠山區,各地應結合實際,對建筑用石礦的最低開采規模進行上浮調整。
新建礦山要鼓勵做大做強,已建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盡快完善和達標。逐步淘汰資源利用率低、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大的小型礦山。
深化礦產資源利用產業層次,鼓勵提高礦產品加工深度,延伸下游產業鏈,實現礦業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鼓勵通過工藝改革、設備更新,提高礦產品科技含量,提升礦產品附加值。
(二)綠色礦山建設
到2020年,大中型礦山基本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小型礦山按照綠色礦山條件嚴格規范管理?,F有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建成250個綠色礦山,基本建立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發展新模式。
陜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一)、開發利用總量調控
適度控制鉛、鋅、鉬、水泥用灰巖礦產開發利用強度,到2020年,水泥用灰巖5200萬噸。
(二)、開采規劃分區
重點礦區(23個):漢中北部玻璃用石英巖礦區等。
2、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礦業發展
(一)、開發利用結構調整
(1)礦山規模結構調整優化
嚴格控制新立采礦權,落實開山采石專項整治和粘土磚廠整治目標。引導礦山企業規模開采,嚴格礦山建設標準、環境準入標準和安全標準,采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鼓勵企業開展兼并重組。
(2)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開采年限
根據礦山規模應與資源儲量規模相適應的原則,實施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準入管理,合理設定新建礦山最低服務年限。其它非煤礦山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不低于10年。
專欄九 重點礦種礦山規劃最低開采規模 |
礦種 |
單位/年 |
新建礦山 |
保留或技改整合礦山 |
硫鐵礦 |
礦石萬噸 |
20 |
5 |
巖鹽 |
礦石萬噸 |
10 |
5 |
重晶石 |
礦石萬噸 |
5 |
2 |
螢石 |
螢石萬噸 |
5 |
2 |
石灰巖(水泥用) |
礦石萬噸 |
100 |
50 |
石英巖 |
礦石萬噸 |
10 |
|
石膏 |
礦石萬噸 |
10 |
5 |
石墨(晶質) |
礦物萬噸 |
0.3 |
|
飾面用瓦板巖 |
萬立方米 |
1 |
|
建筑石料 |
萬立方米 |
5 |
3.7 |
磚瓦用粘土 |
礦石萬噸 |
關中地區:20
其它地區:8 |
|
(3)礦產品結構調整
發展綠色建材。遵循市場規律,推進渭北水泥企業加快重組,發展新型環保水泥,做強關中新型干法水泥基地。加快發展新型墻體、保溫絕熱、建筑防水、建筑裝飾裝修等節能環保建筑材料,不斷提高盈利能力和市場占有率。依托優質飾面石材,大力發展新型、節能、環保的新產品。禁止新建、擴建粘土實心磚廠。
大力發展超薄、超細、超純的高、精、尖非金屬礦產品;到2020年,使非金屬礦產品逐步成為全省礦業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二)、節約與綜合利用
對煤炭等大宗礦產在開采中應注意與其共生的鋁土礦、高嶺土、膨潤土等分段分層開采,大力推進煤炭工業固體廢物(煤矸石等)及劣質煤的綜合利用。
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一)、開發利用總量調控
調控方向:有效保護和總量調控方解石、冶金用白云巖等優勢礦產;限制開采含硫量在1.5%-3%中高硫煤、石煤、低品位單一硫鐵礦、砂金、磚瓦用粘土等礦產。嚴禁可耕地開采磚瓦用粘土。
調控指標:2020年,全省方解石、冶金用白云巖等限產保值;石煤、普通螢石、單一低品位硫鐵礦年均增長不超過2%,磚瓦用粘土調控指標700萬噸。
專欄 五主要礦產開采總量調控指標
主要礦產 |
單位 |
2015年 |
2020年 |
指標屬性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萬噸/年 |
17380.85 |
25538.00 |
預期性 |
電石用灰巖 |
礦石萬噸/年 |
696.01 |
931.00 |
預期性 |
熔劑用灰巖 |
礦石萬噸/年 |
938.77 |
1256.00 |
預期性 |
冶金用白云巖 |
礦石萬噸/年 |
694.39 |
845.00 |
約束性 |
方解石 |
礦石萬噸/年 |
109.43 |
133.00 |
約束性 |
玻璃用石英巖 |
礦石萬噸/年 |
774.41 |
1086.00 |
預期性 |
建筑用石料 |
礦石萬立方米/年 |
1481.53 |
2386.00 |
預期性 |
普通螢石 |
礦石萬噸/年 |
7.90 |
9.00 |
約束性 |
磚瓦用粘土 |
礦石萬噸/年 |
902.10 |
700.00 |
約束性 |
(二)、開采規劃分區
12個限制開采區、13個禁止開采區(附表6)。
重點礦區(15個):鳳陽玻璃用石英巖,定遠巖鹽—石膏,繁昌水泥用灰巖,銅陵—南陵水泥用灰巖,安慶水泥用灰巖,池州水泥用灰巖,青陽—涇縣方解石等
重點礦種:水泥用灰巖、玻璃用石英巖、巖鹽、石膏、方解石等。
限制開采區(12個):劃定普通螢石等礦種分布地區為限制開采區。設置含山—和縣普通螢石,廣德普通螢石,涇縣—宣州—寧國普通螢石,旌德—寧國—績溪普通螢石,歙縣—休寧普通螢石等為省級限制開采區。
禁止開采區:禁止在各級自然保護區內所有區域進行礦產資源開采。
(三)、采礦權設置區劃
非金屬礦產:設置開采規劃區塊85個。其中(水泥、電石、熔劑、化工)用灰巖開采規劃區塊31個,面積35.14平方千米;水泥配料開采規劃區塊3個,面積0.78平方千米;方解石5個,面積2.42平方千米;(冶金、熔劑)用白云巖開采規劃區塊7個,面積4.40平方千米;玻璃用石英巖開采規劃區塊9個,面積1.92平方千米;巖鹽、石膏開采規劃區塊6個,面積20.34平方千米;其他非金屬開采規劃區塊24個,面積35.10平方千米。
(四)、礦產資源開發管理
(1)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
優化水泥用灰巖等優勢礦產開發利用宏觀布局,提高規模集約開發程度;限制螢石、磚瓦用粘土等開采。
(2)積極引導綠色礦業發展
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強綠色礦業示范區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不斷強化綠色礦業的示范管理,嚴格實施大中型生產礦山企業綠色礦山建設達標監督管理。
2、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礦業發展
(一)、開發利用結構調整
(1)礦業結構優化,集約規模開發
規劃目標年,全省礦山企業總數量控制在1500家左右,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45%左右,小型礦山企業在基期年總數基礎上壓縮20%左右。重點壓縮建筑石料、磚瓦用粘土,非金屬等小型礦山。
(2)供給側結構改革,提質增效
限制磚瓦用粘土開采。禁止實心磚生產,限制磚瓦用粘土開采,提倡開拓磚瓦用粘土替代礦產(如磚瓦用頁巖、磚瓦用砂頁巖、磚瓦用風化殘坡積層、煤矸石、尾礦砂等),積極推進空心磚、免燒磚、煤灰磚生產。
積極推進納米材料和超細粉體材料發展。加強方解石、膨潤土、凹凸棒石粘土、沸石、珍珠巖、絹云母等礦產的深加工,積極推進超細粉體材料、納米材料、改性材料和特殊用途材料等系列礦產品的開發利用,逐步達到國內領先地位。
(二)、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1)大型露天礦山采用規范開采、高效開采,實施無廢開采零排放綜合技術。
?。?)提高非金屬礦產品深加工、功能化水平。推廣應用納米微粉制備技術、礦物改型改性新材料技術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提高非金屬礦有效選礦、提純、深加工水平,開發系列化礦產品,增加附加值。
(三)、綠色礦山建設
到2020年,全省綠色礦山建設格局基本形成,綠色礦山達標率20%左右,大中型生產礦山實現綠色礦山達標,小型礦山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條件嚴格規范管理。
甘肅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一)開發利用總量調控
鼓勵開采鉀鹽、晶質石墨、冶金用石英巖、磷等礦產;禁止開采可耕地磚瓦用粘土。對石膏、石棉、重晶石、普通螢石和水泥用灰巖等15個優勢礦種列入開采總量規劃指標。
礦種 |
2020年開采總量 |
地區 |
2020年市州分解量 |
石膏
(礦石萬噸) |
23 |
武威市 |
15 |
其他 |
8 |
水泥用灰巖
(礦石萬噸) |
2900 |
蘭州市 |
900 |
平涼市 |
750 |
定西市 |
280 |
隴南市 |
200 |
其他 |
770 |
石棉
(礦石萬噸) |
3 |
酒泉 |
3 |
重晶石
(礦石萬噸) |
17 |
隴南市 |
13 |
其他 |
4 |
普通螢石
(礦石萬噸) |
8 |
張掖市 |
5 |
其他 |
3 |
(二)、開采規劃分區
國家規劃礦區(13個)及重點礦區(22個):阿克塞安南壩-紅柳溝石棉礦;臨澤縣正北山凹凸棒石粘土礦;文縣東風溝重晶石礦;永登縣中堡-大閘子石灰巖礦;平涼市峽門鄉-道溝水石灰巖礦;夏河縣麻尾山石灰巖礦。
(三)采礦權設置區劃
對于市縣發證管理的小型非金屬或砂石粘土類礦產,原則上在集中開采區內進行采礦權設置區劃。
(四)礦產資源開發管理
實施采礦權設置區劃制度,加強開采規劃區塊的約束作用,建立和完善開采規劃區塊動態管理機制,在地質信息不斷豐富的前提下,實施開采規劃區塊的局部調整和完善。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類礦產無需設探礦權,應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直接出讓采礦權。
2、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發展
(一)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加強鉀鹽、中低品位磷礦、螢石、石墨及其他特色非金屬資源綜合利用。礦山企業應當采取科學的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提高礦山廢棄物的資源化水平,減少礦山廢棄物的排放。
(二)推動示范基地建設
嚴格執行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限制、淘汰技術目錄,新建或改建礦山不得采用國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選技術、工藝和設備。
湖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一)、調整開發利用方向
鼓勵開采晶質石墨、優質硅石、硅灰石等礦產。鼓勵開采礦種在符合準入條件的前提下,可優先設置采礦權,適度擴大開發規模,提高資源供應能力和水平。
限制開采巖鹽、芒硝、硫鐵礦、石膏、水泥用灰巖、累托石粘土及各類砂礦等礦產,保護性開采綠松石、菊花石、百鶴玉等地方特色礦種。限制開采礦種應嚴格控制采礦權總數,巖鹽、石膏、水泥用灰巖等市場供過于求的礦種要大力淘汰落后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累托石粘土等在選冶技術過關前實行限采保護。
禁止開采藍石棉、可耕地磚瓦用粘土等礦產,禁止將優質石灰巖、白云巖等作為普通碎石建筑材料開采。
嚴格砂石粘土礦開采布局管控,避免濫采亂挖破壞環境。
(二)、調控開發利用總量
我省實行總量調控的礦種有三類:磷礦、巖鹽、石膏等地方優勢且產能過剩礦種。
磷礦:控制采礦權總數,采礦權審批實行“減一增一”。加大供給側改革力度,控制年度開采總量,深化礦業權整合,15萬噸/年以下的小礦山關閉退出,新建礦山開采規模不得低于15萬噸/年,引導資源向大型重點磷化工企業集中。嚴禁采富棄貧,加強超埋深中厚磷礦層、大厚磷礦層、中磷層下磷層聯合開采,充分利用中低品位磷礦石,加強采礦技術創新,不斷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到2020年,采礦權總數控制在95個以內,礦石產量控制在2200萬噸(標礦)。
鹽礦:實行總量控制,適度開發。通過擴大現有企業生產規模、提高集約化水平等方式,提高鹽礦產量和資源利用率,適時推進潛江凹陷鹵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到2020年,采礦權總數控制在13個以內,礦石產量預計800萬噸。
石膏:擴建改造現有礦山,提高資源回采率和安全生產水平,實現規模化發展。規范采空區管理,加大地面塌陷災害防治及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力度。發展石膏深加工產品,鼓勵開發環保、綠色新型石膏建材和高純、超細、改性、高強石膏系列產品。到2020年,采礦權總數控制在10個以內,產量控制在250萬噸。
水泥用灰巖:重點調控水泥用灰巖的開采規模,30萬噸/年以下的礦山全部關閉退出,提高產業集中度。把環保作為去產能的重要條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礦山企業,城區周邊的開采礦山逐步退出,通過布局調整實現區域均衡發展。到2020年,采礦權總數控制在22個以內,產量控制在5500萬噸。
礦種 |
單位 |
2015年 |
2020年 |
2025年 |
產量 |
礦權數
(個) |
開采總量 |
礦權數(個) |
開采
總量 |
礦權數
(個) |
磷礦 |
礦石萬噸(標礦) |
2255.24 |
108 |
2200 |
95 |
2300 |
80 |
鹽礦 |
礦石萬噸 |
624.35 |
12 |
800 |
13 |
900 |
15 |
石膏 |
礦石萬噸 |
157.87 |
7 |
250 |
10 |
300 |
12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萬噸 |
5211.23 |
17 |
5500 |
22 |
6000 |
25 |
飾面用石材 |
礦石萬立方米 |
1953.77 |
226 |
3000 |
180 |
4000 |
150 |
合計 |
|
|
530 |
|
497 |
|
456 |
飾面用石材:實行礦區統一規劃與整體開采,推進礦山規范與達標,徹底改變礦山生產小、散、亂狀態,實現礦區生產正規化、規?;图s化。改進礦山開采及加工工藝,提高荒料利用率和廢石、尾渣綜合利用水平。加強對石材廢物運輸處置監管,設置固定堆放場,嚴禁亂堆亂放,嚴控粉塵污染,實現生產廢水循環利用,打造“綠色礦山、清潔園區、循環產業”。到2020年,采礦權總數控制在180個以內,礦石產量達到3000萬立方米。
(三)、開采規劃分區
重點礦區:劃分出重點礦區42個,面積749.79平方千米。其中宜昌北部磷礦重點礦區為國家規劃礦區。
限制開采區:劃分出限制開采區110個,面積2474.42平方千米。
禁止開采區:劃定禁止開采區105處,面積17324.06平方千米。目前無法確定范圍的生態保護紅線區禁采區,由市、縣在審批礦權時予以落實。
(四)、礦產資源保護與儲備
加強礦產資源保護。加強磷礦、巖鹽、石膏等優勢礦產的保護,明確開采總量及開發利用準入條件,確保優勢資源得到充分利用。限制開發高磷鐵礦、金紅石及累托石粘土礦等當前經濟技術條件下無法合理利用的礦產,避免破壞和浪費資源。
(五)、礦產資源開發管理
?。?)規范開采準入條件
采礦權申請人應是企業法人,有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設備,并具備與申請開采礦種及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實力,注冊資本和銀行提供的資金證明不得低于相關要求。
?。?)嚴格開采準入管理
申請開采市場供過于求的礦種,原則上應按“減一增一”的要求審批采礦權;申請國家和省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的礦種,不得突破國家和省下達的年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申請開采選冶技術尚未過關或環保問題尚未解決的礦種,必須提供經國家相關部門檢測認定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資源利用和環境影響達到規范要求的選冶或環保工藝技術論證報告,取得選礦或環保工藝技術突破的企業可優先取得相應采礦權。
2、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發展
(一)、開發利用結構調整
(1)嚴格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調整規模結構
按照“分類管理、突出重點”的原則,對優勢及產能過剩礦產實行嚴格的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規劃期內不再新建:15萬噸/年以下磷礦、9萬噸/年以下硫鐵礦、15萬噸/年以下石膏、30萬噸/年以下露天采石場、1萬立方米/年以下飾面用石材、3萬噸/年以下其它礦種的地下開采礦山。嚴格執行礦山最低服務年限制度,大型礦山不小于20年,中型礦山不小于10年,小型礦山不小于5年。
整頓關閉非法違法開采、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污染破壞生態環境以及工藝技術裝備落后、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各類小礦山。到2020年,全省礦山總數減少到2200家;通過引導礦山企業規模開采和集約化經營,提高礦業集中度和規模效益,大中型礦山比例力爭達到10%以上,逐步形成以大型礦業集團為主體、大中小型礦山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新格局。
?。?/strong>2)加強產業鏈的延伸、拓展和耦合,優化產品結構
支持和引導優勢磷化工企業兼并整合磷礦開采企業,加大中低品位磷礦資源開發利用力度,加快濕法磷酸精制替代熱法磷酸生產精細磷化工產品。依托孝感、潛江等地資源優勢,發展發揮有機硅產品開發優勢,加快下游產品布局,建設有機硅生產基地。
專欄6 湖北省主要礦產礦山最低開采規模規劃指標表 |
|
礦產名稱 |
礦床規模劃分標準 |
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 |
|
資源儲量單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開采規模單位(/年)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新建礦山最低開采規模 |
|
|
鋁土礦 |
礦石萬噸 |
≥2000 |
500~2000 |
<500 |
礦石萬噸 |
100 |
30 |
10* |
|
|
磷礦 |
礦石萬噸 |
≥5000 |
500~5000 |
<500 |
礦石萬噸 |
100 |
50* |
15△ |
15! |
|
巖鹽 |
NaCl億噸 |
≥10 |
1~10 |
<10 |
礦石萬噸 |
20 |
10 |
3! |
|
|
硫鐵礦 |
礦石萬噸 |
≥3000 |
200~3000 |
<200 |
礦石萬噸 |
50 |
20 |
5* |
9! |
|
普通螢石 |
CaF2萬噸 |
≥100 |
20~100 |
<20 |
礦石萬噸 |
10 |
8 |
3* |
|
|
石膏 |
礦石萬噸 |
≥3000 |
1000~3000 |
<1000 |
礦石萬噸 |
30 |
20* |
5* |
15! |
|
重晶石 |
礦石萬噸 |
≥1000 |
200~1000 |
<200 |
礦石萬噸 |
10 |
5 |
3* |
|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億噸 |
≥0.8 |
0.15~0.8 |
<0.15 |
礦石萬噸 |
100 |
50 |
30* |
|
|
冶金白云巖 |
礦石億噸 |
≥0.5 |
0.1~0.5 |
<0.1 |
礦石萬噸 |
50 |
30 |
|
|
|
玻璃用砂巖 |
礦石萬噸 |
≥1000 |
200~1000 |
<200 |
礦石萬噸 |
30 |
10 |
5* |
|
|
水泥用砂巖 |
礦石萬噸 |
≥2000 |
200~2000 |
<200 |
礦石萬噸 |
60 |
20 |
|
|
|
頁巖 |
礦石萬噸 |
≥5000 |
500~5000 |
<500 |
礦石萬噸 |
30 |
6 |
|
|
|
高嶺土、瓷土等 |
礦石萬噸 |
≥500 |
100~500 |
<100 |
礦石萬噸 |
10 |
5 |
3* |
|
|
耐火粘土 |
礦石萬噸 |
≥1000 |
200~1000 |
<200 |
礦石萬噸 |
20 |
10 |
|
|
|
累托石粘土 |
礦石萬噸 |
≥5000 |
500~5000 |
<500 |
礦石萬噸 |
10 |
5 |
3* |
|
|
膨潤土 |
礦石萬噸 |
≥5000 |
500~5000 |
<500 |
礦石萬噸 |
10 |
5 |
3* |
|
|
石材 |
建筑用石材 |
礦石萬立方米 |
≥5000 |
1000~5000 |
<1000 |
礦石萬立方米 |
10+ |
|
|
30萬噸! |
|
飾面用石材 |
≥1000 |
200~1000 |
<200 |
礦石萬立方米 |
1* |
0.5* |
0.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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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引自《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2.!引自《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5〕53號),同時規定新建礦山開采規模不得小于以下標準:露天采石場30萬噸/年,其它地下開采礦山不得小于3萬噸/年;礦山開采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得少于5年;3.+引自《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安監局等部門《湖北省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函〔2013〕23號);4.引自《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磷礦高磷鐵礦開發利用管理的意見》(鄂政發〔2011〕41號);5..累托石粘土無國家標準,參照膨潤土;6.地熱、礦泉水每日最大允許開采量參照儲量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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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1)鼓勵高效綜合采選,提高礦山“三率”水平
鼓勵礦山企業向規?;C械化、智能化采礦發展,大幅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效率,增加企業經濟效益。在高效采選主要礦產的同時,對達到綜合利用工業指標要求的共伴生礦產,實行綜合開采、綜合分選;對暫難利用的共伴生礦產,采取切實有效的保護措施。礦山企業的開采方式、開采方法、選礦工藝及選礦設備應當科學、清潔、安全,礦山“三率”必須達到部頒要求,并通過調整優化采選方案、采選技術和生產工藝,努力提高礦山“三率”水平。
(2)推進資源化利用,減少礦山“三廢”排放
不斷拓展礦山廢棄物的綜合利用領域,擴大利用規模,實現有用組份梯級回收。積極推進尾礦低成本再選、尾礦伴生有用組分高效分離提取和高附加值利用,鼓勵大型礦山綜合回收尾砂、熔渣等廢棄物中的稀散元素。以磷石膏的資源化利用為重點,鼓勵利用礦山固體廢棄物生產建材、進行礦山采空區充填、礦地復墾回填和開展生態環境治理。推進礦井水循環利用,鼓勵磷礦含懸浮物礦井水循環利用、采鹵廢水深度處理回用、金屬礦山礦井水無害化處置和地熱尾水回灌。
(三)、綠色礦山與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
重點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綠色礦山,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實現全部礦山100%達到市縣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中型礦山80%達到省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爭取大中型礦山60%達到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
推進礦產資源綠色開采和清潔利用。推廣整合多個獨立礦山的區域礦山建礦模式和邊開采邊恢復邊歸還的采礦用地新模式,發展“采前有規劃、采中能控制、采后可恢復”的綠色采礦體系,因地制宜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減沉開采等技術,積極推廣源頭節能減排綠色選冶技術、“環?;a、清潔化加工、無塵化運輸”的綠色生產模式,促進礦產資源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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