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印發〈湖南省開展清理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從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對全省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進行專項清理整治。
1、清理對象
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的國家公職人員本人,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辭去公職未滿三年或退休未滿三年的領導干部、辭去公職未滿兩年或退休未滿兩年的一般公務員。
本文所稱“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廳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納入國家行政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領導干部”是指廳機關、直屬單位副處級以上干部。
2、清理內容
?。?)涉礦類經營性活動:重點清理整治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或參股涉及煤礦、非煤礦山等礦產資源開采、選冶等經營性活動的行為。
?。?)涉砂類經營性活動:重點清理整治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或參股砂石企業(個體工商戶)、采砂船、運砂船(車)、浮吊、砂石碼頭(堆場)等經營性活動的行為。
?。?)涉漁類經營性活動
?。?)涉小水電類經營性活動
?。?)涉煙花爆竹類經營性活動
?。?)涉危險化學品類經營性活動
3、清理要求
?。?)國家公職人員(不包括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精神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本人不得參與上述經營性活動,或在上述經營性活動中參股。
?。?)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得違規參與上述經營性活動,或在上述經營性活動中參股。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國家公職人員一律不得利用職務或職權上的影響,在上述經營性活動中非法為他人謀取利益。
?。?)所有國家公職人員一律嚴格按要求填報有關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成退出手續,不得有“明退實不退”或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轉讓企業或股份等行為。領導干部應當如實報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參與經營性活動有關情況,如存在問題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成退出手續。所有退出轉讓情況,應向組織報告。
?。?)對在規定時間內拒不主動報告問題、拒不退出或拖延退出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并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干擾、妨礙、對抗組織調查的,一律從嚴懲處。
4、清理整治時間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分四個階段實施:
(1)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8月1日-8月17日)
成立廳專項整治工作機構;
機關處室應明確由兼職紀檢員專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直屬單位根據本方案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相應成立專項整治工作機構;
召開工作動員大會,深入動員部署;
在網絡、微信等媒體上進行廣泛宣傳,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信箱和電子郵箱。
廳舉報電話:0731-89991133;
信箱: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西路8號5辦公樓省國土資源廳機關紀委;
電子郵箱:465945383@qq.com。
(2)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8月18日-9月30日)
各處室、各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個人主動填報。國家公職人員必須按要求填報《湖南省國家公職人員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個人情況報告表》和《本人承諾》。
省管干部由駐廳紀檢組收集,統一報送至省專項整治辦;機關處室個人報告材料和直屬單位廳管干部個人報告材料統一交由廳專項整治辦留存備查,其他人員分別由各單位專項整治辦收集留存備查。
在2017年9月30日前,有關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主動如實向相應專項整治辦報告,并辦理完成退出手續,可依紀依規從輕或減輕處理,情節輕微的,免予處分。
對個人主動填報情況開展全面清查,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規定,帶頭自查自糾。
紀檢監察機構切實履行監督責任,適時抽查自查自糾情況,查處有關違紀違規問題。按要求填報《湖南省清理整治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情況匯總表》,上報廳專項整治辦。
(3)整治查處階段(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
根據個人報告和自查自糾情況,梳理發現的問題線索,各級專項整治辦根據問題線索和群眾舉報信息進行查處,對違規參與上述經營性活動,未按照要求申報并退出的公職人員,一經查實依紀依規從重處理,涉嫌違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廳專項整治辦適時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對自查工作搞形式、走過場、敷衍塞責甚至掩蓋問題、弄虛作假的,依紀依規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行政執法不作為、失職瀆職的,嚴肅追究責任。
自2017年10月起,各直屬單位專項整治辦按月將整治查處情況報送至廳專項整治辦。
(4)規范總結階段(2018年1月1日-1月31日)
要認真總結分析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補全相關管理漏洞和環節缺失。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防范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各類經營性活動的規章制度,尤其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敏感崗位的制度建設,促進公職人員廉潔從政,遵紀守法開展活動;增強制度的針對性、系統性和有效性,推動市場為主優化配置資源,減少不合理行政干預,培育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嚴肅查辦案件:在整治查處階段發現的問題及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專項整治期間,直屬單位要對外公布專項整治工作的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箱,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投訴,注意保護好舉報人,并對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認真核查,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廳專項整治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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