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廣西國土資源廳發布《關于清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清退范圍為廣西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2009年以來要求繳納的保證金,申請時間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逾期視為無人申請。
具體通知如下:
桂國土資發〔2018〕65號
各市、縣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環境保護局:
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取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的指導意見》(財建〔2017〕63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停止收繳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通知》(桂國土資發〔2017〕56號)精神,現就我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清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并將在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一、保證金清退范圍
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2009年以來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國土資發〔2009〕24號、桂國土資發〔2013〕71號)要求繳納的保證金。
二、清退部門及職責
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核發采礦權許可證的礦山企業保證金清退返還工作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財政廳和環境保護廳負責;設區市和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核發采礦權許可證的,保證金清退返還工作由所在市和縣(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環境保護局負責;其中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保證金清退審查驗收等日常工作,市、縣財政部門負責保證金的本息核計退還工作,環境保護部門參與現場驗收等工作。
各級國土資源、財政、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保證金清退工作,確保數字準確、退還及時,同時,還應加強對采礦權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的監督檢查。保證金取消和退還后,采礦權人仍然是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監測的責任主體。
三、設立基金賬戶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的礦山,由采礦權人通過建立基金的方式,籌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資金。同時,礦山企業需在銀行賬戶中設立基金賬戶,單獨反應基金的提取情況。
采礦許可證已到期且不再延續的礦山不用設立基金賬戶,采礦許可證已到期指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0日內采礦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期到期日期為截止日期(下同)。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基金的設立、計提、使用按自治區相關部門今后出臺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基金管理辦法執行?,F階段基金的規模標準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中估算動態投資與階段時間一致。
四、分類處置清退保證金
?。ㄒ唬┎傻V許可證有效期內的礦山,由采礦權人向核發采礦許可證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返還保證金書面申請,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采礦權人申請進行審核通過后,一次性將已繳納的保證金本息退還至礦山企業設立的基金賬戶。如企業或經過相關合法手續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已用于該企業造成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治理的支出,則退還已繳納保證金的剩余部分?!?nbsp;
?。ǘ┎傻V許可證有效期內政策性關閉的礦山,如因環境保護、國家建設、供給側改革等需要由政府部門提出關閉但采礦許可證未到期的礦山,采礦權人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0日內已按關閉標準(方案)關閉到位的,由采礦權人向核發采礦許可證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返還保證金書面申請,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驗收通過后,保證金本息一次性全部退還至礦山企業賬戶;未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0日內關閉到位且在通知整改的期限仍未履行義務的,保證金本息不予退還,相關部門保留追索其責任的權力。該部分保證金本息繳入同級財政,財政部門根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供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繳存財政審核表》(附件4)確認繳存金額,統籌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
?。ㄈ┎傻V許可證已過期且礦山已停產,但申請采礦權的法人仍存在的,由負責繳存保證金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媒體上發出責令治理恢復義務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的公告,采礦權的法人應于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反饋是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如書面承諾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的,需在1年內履行完成恢復治理義務,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驗收通過后,保證金本息一次性全部退還至責任主體賬戶;如未在規定時限內做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書面承諾或做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書面承諾但未在1年內履行完成恢復治理義務或恢復治理未通過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驗收的,保證金本息不予退還。該部分保證金本息繳入同級財政,財政部門根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供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繳存財政審核表》(附件4)確認繳存金額,統籌用于當地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
?。ㄋ模┎傻V許可證已過期且責任主體已滅失的礦山,負責征繳保證金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通過工商信息系統查詢、發函、電話詢問、媒體公告等方式對責任主體滅失情況進行確認后,保證金本息繳入同級財政,財政部門根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供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繳存財政審核表》(附件4)確認繳存金額,統籌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nbsp;
?。ㄎ澹┎傻V許可證過期,但在規定時限內正依法辦理延續審批流程的礦山,待采礦許可證延續與否確定后,按第一類或第三類處置。
五、其他要求
(一)符合保證金退還條件的,采礦權人向核發采礦許可證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返還保證金書面申請(格式見附件1),填寫《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退還審核表》(附件2),同時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采礦許可證復印件、《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責任書》復印件、保證金繳款憑證復印件和礦山企業銀行賬戶(含基金賬戶)信息等材料作為附件,加蓋公章后一同報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審核上報材料[或組織專家對現場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作進行驗收,形成驗收意見(附件3)],對符合返還條件的,在完成審核通過后3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本息一次性退還給采礦權人。已繳存的保證金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乘以實際繳存時間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逾期不辦理退還手續的將不再計算截止日后的利息?!?nbsp;
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為辦理返還期,逾期未申請返還的,視為無人申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于無人申請和不于返還的保證金本息一次性繳入同級財政,列入“1039999其他收入”科目,統籌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
(二)采礦權發生轉讓或整合的,采礦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按照采礦權轉讓合同的約定,向保證金繳存機關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明確已繳存保證金的歸屬問題,并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采礦權轉讓人或受讓人故意隱瞞事實,造成保證金退還失誤或損失的,由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nbsp;
(三)保證金退還前,采礦權人無資金實施治理義務且防災減災或環境保護需要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的礦山,由采礦權人申請、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通過發函、電話詢問、媒體公告等方式告知采礦權人,經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或市、縣財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動用采礦權人已繳納的保證金(含本息),由采礦權人或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治理工程。保證金不足以治理的,由采礦權人負責補足,治理后保證金(含本息)有剩余則退還采礦權人?!?nbsp;
?。ㄋ模┎傻V許可證有效期內政策性關閉的礦山,政府部門已賠償并規劃統一進行治理的,保證金本息不退還采礦權人;應賠償未賠償到位的,按有關賠償方案處置保證金。
(五)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國土資發〔2013〕71號)有關繳存保證金的條款同時廢止。
2018年碳酸鈣精細加工應用技術提升及實操培訓班
2018年11月6日-8日 廣西賀州
培訓大綱:
1、碳酸鈣粉體清潔生產技術
2、碳酸鈣粉體精細加工制備技術
3、碳酸鈣粉體表面改性技術開發與應用
4、碳酸鈣粉體在有機聚合物材料中的應用技術
5、碳酸鈣精細加工技術實操
培訓咨詢和交流:18301216601(微信同號)
來源:廣西國土資源廳
編輯整理:粉體技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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