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市場基準價是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確定礦業權出讓底價的重要依據,通過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按照評估價值、市場基準價就高確定;競爭出讓礦業權,以出讓金額為標的的,礦業權出讓收益底價不得低于礦業權市場基準價。
日前,廣西自然資源廳公布《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三批礦業權市場基準價(征求意見稿)》,涉及玻璃用砂(陸砂)、脈石英、建筑用凝灰巖、磚瓦用砂巖、飾面用輝綠巖、葉臘石、黑曜巖、沸石、石膏等15個礦種。
附件
廣西第三批礦業權市場基準價(征求意見稿)
使用說明:
1.礦種名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中規定的礦產資源分類細目確定。
2.第三批礦業權市場基準價均為采礦權市場基準價,計價單位均按照可采儲量計算。
3.已許可開發的共伴生礦產,不管是否回收利用,一律繳納出讓收益。共生礦產的采礦權市場基準價按100%計算,伴生礦產的采礦權市場基準價按80%計算。
4.采礦權出讓收益征收依據的開發利用方案(開采設計)的“三率”指標不得低于自然資源部公告的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最低指標要求;依據的可采儲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的規定。
5.飾面用石材的采礦權市場基準價按荒料量計算,在勘查、核實工作中,應盡量提高荒料率;應充分利用資源,未達到飾面用要求的石材應作建筑用、粉體用等,按共生礦產對待。
6.根據市場情況,礦業權市場基準價原則上兩年調整一次;當礦產品銷售價格出現大幅度波動,按有關程序適時調整。
更多精彩!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中國粉體技術網官方微信(粉體技術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