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提出“十四五”期間,將加快打造以國土空間“三條控制線”為前提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新格局,以智能化綠色礦山、礦業綠色發展小鎮為特色的省域礦業綠色發展新格局,以建筑用石料、石灰巖、螢石為重點的礦產資源保障新格局,以數字賦能為手段的礦產資源治理新格局,形成一批具有浙江地礦辨識度的系統性突破性標志性成果,推動浙江礦產資源管理改革繼續走在前列。
《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要有新提高。礦產資源開采規?;?、集約化程度明顯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70%以上,其中建筑用石料礦山大中型比例達到90%以上。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礦山“三率”水平達標率達到95%以上,新增尾礦、廢石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廢水循環利用。
提高礦產資源節約與高效利用水平。開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價,大力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工藝和采選設備,強化低品位礦石、難選冶礦石采選技術研發,加強共伴生礦產綜合開發利用,全省礦山“三率”水平達標率達到95%以上。鼓勵優礦優用,禁止氧化鈣含量在45%以上的石灰巖用于建筑用石料。全面推進無尾礦山、無廢礦山建設,鼓勵開展尾礦再選,新增尾礦、廢石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廢水循環利用。
《規劃》強調,礦業綠色發展要有新成效。礦業綠色發展長效機制基本建立,綠色勘查全面實施,應建綠色礦山建成率達95%以上,新增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50個;力爭建成智能化綠色礦山50個,努力打造礦業綠色發展小鎮20個;未來礦山初具雛形;“邊開采、邊治理”全面落實,礦山粉塵基本實現達標排放。
持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建立綠色礦山省級名錄庫,完善出入庫機制,研究制定激勵約束措施,強化綠色礦山建設質量監管,全面提高建設水平;新建礦山按照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生產礦山加快升級改造,逐步達標。研究制定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地方標準,全面推進數字化、智能化建設,探索未來礦山建設途徑。
大力推進礦業綠色發展深化工程。部署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再提升行動,完善綠色礦山建設第三方評估機制;全面推進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建立領跑者名單,形成一批全國一流的標桿企業,打造浙江綠色礦山升級版;探索開展礦業綠色發展小鎮建設,由點到面,帶動省域礦業綠色發展。
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研究制定智能化綠色礦山浙江標準,先行試點、逐步推廣,規劃期末全省礦山全部完成數字化基礎建設,建成智能化綠色礦山50個。
礦業綠色發展小鎮建設。對標美麗城鎮,開展礦業綠色發展小鎮建設試點,明確建設的內容、途徑、成效等,建立評價考核體系,建成小鎮20個。
綠色礦山質量再提升。重點針對中小型礦山,突出礦容礦貌、現場管理等方面,部署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再提升三年專項行動,全面提升綠色礦山建設水平。
完善綠色礦業第三方評估體系。探索制定綠色礦山、礦業綠色發展示范區、礦業綠色發展小鎮等建設第三方評估體系;加強綠色礦山建設培訓,提升第三方評估從業人員技術水平,建立第三方評估行業自律和評估質量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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